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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示范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专题学习班通知

来源:党校 发布时间:2023-07-21 18:13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根据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主题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联系实际学,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政治意义、历史意义、时代意义、现实意义,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工作的肯定和勉励,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赋予陕西的新定位新使命,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开展主题教育的重要要求,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论述,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到杨凌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提升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更加坚定不移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勇立潮头、争当时代弄潮儿的志向和气魄,奋力开创示范区创新驱动、示范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局面,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二、时间地点

2023年7月24日(星期一)至25日(星期二)在党工委党校举办,学制2天。(日程安排详见附件)

三、参加人员

未参加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专题学习班的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全区县处级干部。

四、其他事项

(一)2023年7月24日8:30在党校报告厅举办专题讲座,7月24日15:30举行开班式。参训人员要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二)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其他参加培训人员由党工委组织部负责通知。杨陵区参训人员由杨陵区委组织部统一落实上报。请各部门(单位)于7月21日12:00前将名单报送党工委组织部。

(三)各参训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题培训,妥善安排好单位工作,确保在培训期间集中精力学习。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四)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须按程序报经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同意后送党工委组织部,党工委组织部统一送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审批。各党委(党组)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及时督促未按期参训的学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学习有关资料和书目,确保专题培训全覆盖。

(五)请各参训学员自行携带《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

党工委组织部联系人:曹三康   87035658(传真)

党工委党校联系人:田 斌87015093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