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党和国家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规划;
2、承担全区党员干部的理论教育和培训工作;
3、培训、轮训国家公务员和政府部门行政管理干部;
4、承担示范区党工委、杨陵区委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5、承担全区党员干部电化教育、教学工作;
6、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贯彻党和国家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规划;
2、承担全区党员干部的理论教育和培训工作;
3、培训、轮训国家公务员和政府部门行政管理干部;
4、承担示范区党工委、杨陵区委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5、承担全区党员干部电化教育、教学工作;
6、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