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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示范区2023年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党校 发布时间:2023-11-13 17:32

示范区党工委各直属党委、杨凌监狱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做好2023年发展党员工作,帮助党员发展对象进一步掌握党的基本知识,深化对党的认识,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及《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措施》,经研究,决定举办示范区2023年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所在支部研究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的党员发展对象(一年内已经参加过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不再参加)。

二、培训时间

2023年11月15日-17日,为期3天。

三、培训地点

示范区党工委党校教学楼318教室。

四、课程安排

本期培训班教学内容共安排五个专题,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邀请有关专家教授进行授课,并举行结业考试(详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1.各党(工)委于11月13日15:00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党工委组织部。

2.参训人员须于11月15日上午8:30前到党工委党校报告厅报到,学习用品自带。培训期间安排午餐和中午临休。

3.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党工委组织部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批准后交党校班主任方可离开。

4.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集中授课结束后,党员发展对象须参加党员发展对象考试,考试合格颁发结业证书。有违纪、违规、综合考核不合格或请假超过培训课程三分之一者,不予颁发结业证。

党工委组织部联系人:  赵莎莎 电话:87036338

党工委党校联系人:     田   斌 电话:87015093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