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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示范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教育培训的通知》(陕组通字〔2020105号)和有关工作要求,现就举办示范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主题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两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引导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凝心聚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二、时间地点

专题研讨班分2期举办(2021年3月4日-6日,3月7日-9日,学制均为3天),地点在党工委党校(杨凌大道北段党校新校址)。

三、参加人员

未参加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的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全区县处级干部(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3月4日-6日举办的专题研讨班,其他处级干部参加3月7日-9日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四、其他事项

(一)两期参训人员统一参加3月4日9:00举行的专题研讨班开班式和3月9日15:00举行的结业式。

(二)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其他参加培训人员由党工委组织部负责通知。杨陵区参训人员由杨陵区委组织部统一落实上报。

(三)各参训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题培训,妥善安排好单位工作,确保在培训期间集中精力学习。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培训结束后须提交书面研讨材料至党工委党校。

(四)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须按有关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并向党工委组织部进行报备。两期研讨班均未参加的,将安排专题补训。

党工委组织部联系人:曹三康87035658(传真)

党工委党校联系人:田斌87015093


附件:1. 专题研讨班日程安排

2.参训人员名单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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