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党校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开展廉政教育,安排部署近期工作。常务副校长刘敏哲主持会议,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参加.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重点传达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同时学习了示范区文明办《关于开展杨凌示范区第二届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关于积极参与“陕西好人”推荐评议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2022年杨凌示范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场推荐相关人选。
会议指出,全体干部要系统学习法律法规,提高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要邀请专家为全校讲法,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要把法律学习作为一个单元纳入县处级、科级干部教育课程内容中;要把用法与党校规章制度相结合,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会议要求,当前要把深刻领悟、准确把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深入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与2022年示范区工作要点结合起来、与党校重点工作一体推进。
会议强调,创建文明单位要立足主责主业、综合评价。一是要逐步实现和谐自我、和谐党校、和谐社会,提高干部素质、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二是要按照《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党校关于印发创建示范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三是要增强党性,每季度开展一次道德讲堂,落实好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学习了示范区廉政教育典型案例。一是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二是落实好规章制度,同时要主动接受组织的审查,同志们的监督,在业务工作中不接受吃、请、礼、卡等,管好自己和家人;三是领导班子、支委和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贯彻落实好“一岗双责”职责。
会议对疫情防控、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